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局,市直各旅行社:
根据自治区旅游局的统一部署,2011年度导游IC卡年审以及申请办理导游IC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游IC卡年审时间和要求
自治区旅游局刷卡日期截止5月底,请各旅行社于5月20日前将导游人员IC卡及《贺州市导游人员年审申报表》派专人送到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以便统一报送自治区旅游局,超过时限则不再受理。
二、申请办理导游IC卡时间和要求
接自治区旅游局通知,2009年及2010年通过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证考试的可以办理导游IC卡,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持以下材料到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办理。
(一)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二寸正面彩照3张;
(五)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三份)。
请各县(区、管理区)旅游局及时将此《通知》转发到所辖旅行社,督促各旅行社按时间要求派人前来办理。
联系人:潘文忠,联系电话:0774-5123402,13978492088。
贺州市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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