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旅游行业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纠风办《2012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自治区旅游局关于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根据《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贺旅〔2012〕36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实施“品质旅游行动”结合起来,把握时代新趋势,确定产业新目标,创新发展新模式,形成行业新风尚,采取多种方式实现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自我监督,促进旅游行业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成立贺州市八步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王健萍 局长
副组长:赵春华 副局长
喻湘湧 副局长
成 员:黄 葵 综合股股长
李富平 质监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办公室,由赵春华兼任主任,负责全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评议对象
贺州市八步区旅游局,区属各旅游企业。
四、评议内容
(一)旅行社是否履行《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行业标准;诚实守信经营,杜绝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和服务陷阱问题。
(二)旅行社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擅自增加购物点等问题;是否存在挂靠承包、无许可、无资质经营、“零负团费”低价操作等问题。
(三)旅游酒店是否认真履行《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要求,全面保持相应的星级水准,提供相应的星级服务;是否能保持整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四)旅游景点是否按照诚信建设要求,及时兑现服务承诺;严格执行景区安全制度,旅游设施符合安全标准,确保游客安全。是否有受理投诉的专门人员和投诉电话,及时妥善处理游客投诉,记录档案完整。
(五)旅游部门是否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旅游行业服务,提升我区旅游业竞争力。
五、工作安排
按照市旅游局和八步区纠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 2012年6月开始,2012年9月结束。
(一)动员部署(2012 年6月)
1.按照《贺州市旅游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迅速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议内容,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请在 2012 年 7月 10 日前报贺州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本级政府纠风办)。
2.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开通网络评议专栏,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对象和评议方法,部署评议任务,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明确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充分行使评议和监督的权利。
3.贺州市八步区旅游局从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区相关部门、 旅游协会、新闻媒体及旅游企事业单位中聘请“旅游行风与服务质量义务监督员”,对区市旅游行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为外部评议工作做好准备。
(二)自主评议(2012 年7月)
1.内部评议
(1)根据评议内容,制定《评议表》, 按照有序、集中、保密的原则,组织本系统干部职工采取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收集汇总评议情况以及意见建议。
(2)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按照评议内容,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查找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2.外部评议
(1)贺州市八步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外部评议组,对区属旅游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议组主要采取召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和相关部门人员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管理、服务以及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问卷调查(问卷调查内容主要是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队伍形象、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制度规范、清正廉洁等情况),反馈评议组对当地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
(2)配合贺州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迎接自治区、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外部评议工作(自治区、市将组成外部评议组,对我市旅游企业开展明察暗访,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以及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3.情况通报
八步区旅游局对民主评议情况,特别是干部职工提出意见建议要采取适当方式,如:会议、公示、内部信息等形式向本系统干部职工通报并于7月30日前对自主评议的总体情况报贺州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八步区政府纠风办。
(三)整改落实(2012年8月)
1.针对民主评议、问卷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整改,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方案和期限。
2.整改结果要及时向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评议代表反馈,并于 8月25日前向八步区政府纠风办和贺州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
(四)总结提高(2012年9月)
八步区旅游局要对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区属各旅游企业的总结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贺州市八步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企业要紧紧围绕建设“华南生态旅游名城”这一目标,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品质旅游行动”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提高我区旅游产业素质,不断提升旅游行业形象;大力推动我区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实行“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履行好直接领导责任,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加强协调机制
八步区旅游局要加大协调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力度,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全面提升推进旅游服务质量,共同推进旅游行业行风建设。
(四)加大舆论宣传
民主评议期间,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通过报纸、电台、网络、政风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反映群众心声,反馈意见建议,发布评议情况,争取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对旅游行业民主评议工作的大力支持,不断推动全区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发展。
(五)突出评议实效
八步区旅游局要加强对本辖区旅游企业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促进本辖区旅游政风行风建设明显提高。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议结合,边评边改,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把制度创新贯穿评议工作始终,进一步完善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工作程序和惩戒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主题词:旅游行业 政风行风 民主评议 通知
抄报:八步区纠风办,贺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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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旅游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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